责编:伍智君 发布日期:2018-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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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教材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经教务处研究决定,现重申教材费缴款要求。 具体要求如下:1、 教材费用实行每学期一结,春季结算时间为4月1日至5月31日,结算上一年10月1日至当年3月31日期间教材费用;秋季结算时间为10月1日至11月30日,结算当年4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教材费用。2、 未能按规定时间缴交教材费用的单位,将暂缓办理后续的教材业务。
广州电大教材科 2018.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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