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负面清单教学检查的整改通知
穗电大教〔2018〕25号
各分校、工作站、教学点:
根据《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开展2018年度负面清单教学检查的通知》(穗电大教〔2018〕13号)文件要求,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以下简称“广州电大”)于2018年7月至11月期间对全系统进行负面清单形式的专项教学检查,检查范围包括广州电大办学系统所有分校、工作站、教学点。广州电大根据各分校、工作站、教学点的自查结果,于11月采取抽查方式对宏知分校、天河分校、远东分校进行实地检查。检查组人员由教务处、督导室、招生与合作办公室、各开放学院组成。
经决定,本次专项教学检查的负面清单问题整改要求如下:
1、各分校、工作站、教学点要认真对照负面清单自查情况及时开展整改工作,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清理,整改措施办法要确实有效,确保广州电大系统的整体办学质量。
2、参加实地抽检的三间分校要根据广州电大检查组意见认真开展整改工作,负面清单问题从办学与招生规范、教学过程管理、资源配置等方面列明,广州电大计划于2019年春季对抽检分校的负面清单问题进行复查,具体复查时间另行通知。抽检分校的具体负面清单问题另行通知。
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教务处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