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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8年度负面清单教学检查的通知

    责编:李晓霞 发布日期:2018-07-12

    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开展2018年度

    负面清单教学检查的通知

    穗电大教〔2018〕 13 号

    各分校、工作站、教学点:

    为进一步核实我校办学系统内各分校、工作站和教学点的教学实施与质量保障情况,不断规范教学管理,提升办学质量,确保关键环节不出纰漏,经研究决定,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以下简称“广州电大”)开展2018年度系统负面清单教学检查。

    一、 检查范围

    广州电大办学系统内所有分校、工作站、教学点。

    二、 检查重点

    本次检查重点是分校、工作站、教学点设置、运行制度建设落实,招生、考试规定实际执行,教学教务过程性管理,学习支持服务,安全稳定(网络、管理)等方面。

    为便于各单位组织梳理、自查、整改,列出《广州电大分校(工作站)负面清单自查表》;各分校、工作站、教学点对各个问题作出准确自我评价,并在“情况说明”栏中对存在问题作出说明,提出整改措施。

    广州电大校本部在各分校、工作站、教学点自查结果基础上,采取抽查方式进行实地检查,重点抽查“负面清单”自查未发现问题的分校。

    三、 检查安排

    检查分三个阶段:

    (一) 自查阶段(7月-9月)

    各单位准备材料,对照、填报负面清单,边查边改,认真开展自查。

    (二) 实地抽检阶段(10月-11月)

    广州电大校本部组织专家组通过网上核查、数据核查、电话回访、补充询问、座谈会等方式,集中对所提交、填报材料进行核实、分析;根据核查情况确定分校,成立检查组,进行实地抽查,形成整改意见。实地抽检细则另行通知。

        (三)整改复查阶段(12月-4月)

       1、各单位认真对照负面清单自查情况自行开展整改工作,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清理,整改措施办法要确实有效。

     2、参加实地抽检的单位根据整改意见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并提交整改报告,教务处将对较严重问题进行复查,具体复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 检查材料

     (一)9月20号前提交《广州电大分校(工作站)负面清单自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二)备查材料

      1、由分校、工作站制定的办学、教学教务、招生管理、考试、考务、安全等方面的管理性文件,包括管理办法、工作流程等(电子版)。

      2、近一年内专业责任教师与授课教师情况表(电子版)。

      3、近一年内所开设课程的教学、作业、考试等材料(纸质版)。


     教务处联系人:李晓霞、王寒冰

     电 话: 83481403、83480873

     E-mail:gzddjxk2008@126.com



    附件:广州电大分校(工作站)负面清单自查表


    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教务处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