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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做好2008-2014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立项课题清理工作的通知
2018-01-20 13:35  

校属各单位,各分校:

为进一步规范校级课题管理,提高研究质量,经研究,决定对2008-2014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中未结题项目进行集中清理。现将本次清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08-2014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中所有未结项、经批准延期结项的项目,即2008、2010、2012、2014年度项目(见附件1)。

二、清理要求

(一)上述项目须在2018年3月9日前按要求完成结题。未按规定时间和程序申请结项的一律予以撤项。

(二)上述项目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延期申请。申请延期须填写《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科研基金项目变更申请审批表》(附件2),详细说明延期理由及课题的研究进展情况,经所在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到科研处。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自项目负责人填报《科研基金项目变更申请审批表》日起计算),到期仍未完成者将给予撤项,并收回负责人已报销的资助经费。

(三)凡被撤项的项目,被撤项项目负责人6年内不得申报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科研基金项目。

三、结题验收要求

(一)完成项目申报通知和立项申报书中确定的研究目标,并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显著成效。

(二)申请结题验收需撰写不少于5000字的研究报告和公开发表论文1篇(或公开出版专著等1部)。公开出版的专著或公开发表的论文需在显著位置注明课题名称、类别和课题批准号等字样,且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第一作者。

四、结题验收材料

(一)各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填写《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科研基金项目验收结题申请书》(附件3),并提交项目研究过程材料和研究成果佐证材料,如公开发表的论文、教学软件、研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教学改革研究成果的材料。如需以内容相同的校级以上课题研究成果代替的,请提供相应的结题证书。

(二)各项目负责人于2018年3月9日前将相关材料一式三份送交科研处,并提交配套的电子版。科研处复审后将组织校学术委员会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五、申请延期结项材料

《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科研基金项目变更申请审批表》一份,延期时间(最多1年)内拟开展的项目研究计划一份,于2018年3月9日前将相关材料一式三份送交科研处,并提交配套的电子版。

联系人:刘慧、马赫,联系电话:83481432

 

附件:

    1.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2008-2014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未结项课题名单

    2.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科研基金项目变更申请表

    3.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科研基金项目验收结题申请书

 

                                                                                    科研处

                                                                                 2018年1月20日

 

附件【附件1: 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2008-2014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未结项课题名单.xls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3: 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科研基金项目验收结题申请书.doc】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2: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科研基金项目变更申请表.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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