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现将《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穗教科[2018]1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如下工作:
一、开展宣传教育
请各部门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见附件1),防止同一科研成果在不同项目验收中重复使用。
二、加强结题管理
(一)对到期未结题项目集中清理。请研究期限已满的项目负责人,于3月28日前提交结题材料;到期一年内未能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填写《广州市教育局资助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3),于3月26日前将电子版、纸质版提交我处。
(二)请各课题负责人认真填写《广州市教育局高校科研项目自查情况表》(附件2)于3月26日前提交我处。
(三)科研处将加强对结题项目验收材料的审核把关。一旦发现“同一科研成果在不同纵向项目验收中重复使用”的,将退回材料。
附件:
1.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穗教科[2018]14号)
2.广州市教育局高校科研项目自查情况表
3.广州市教育局资助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科研处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