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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科研成果统计与奖励工作的通知
2019-03-15 15:44  

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教学和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稿)>的通知》(穗电大〔2009〕45号文)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度各类科研成果申报、统计与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范围

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正式出版的著作、教材、公开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获奖成果等。其中著作类:指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编著和译著;教材类:指适用于高校使用的教材;论文类:指公开发表的论文,在学术期刊的专刊、增刊及论文集上的论文不予统计;获奖成果:指由各级政府部门奖励并以有效形式注明是我校为第一申报单位的成果,协会、学会所获奖励不予统计。

二、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第一作者(主编、著者、项目负责人),且作者第一单位署名应为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著作或教材编写章节的作者不予申报。

三、申报方式

   申报人登陆“广州电大网”(http://www.ougz.edu.cn/)进入“科研管理”栏目,然后登陆“科研管理系统”(因两会期间只能在学校访问)。登陆的用户名及原始密码为本人工牌号码,用户名、密码区分大小写。首次使用系统请于即日起7个工作日内注册注册,科研处将于7个工作日后统一审核。不通过“科研管理系统”申报的科研成果一律不予统计和奖励。

申报人完成网上申报后,还需向科研处提供专著、编著、教材(原件1本留存),获奖证书(原件核后即退,复印件1份留存),SCI、EI、ISTP索引收录论文(提供收录证明原件1份及论文全文)。

四、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 3月31日止(含31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3481432    联系人:马赫

 

 

                  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科研处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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