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职工:
2019年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已启动,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转发给您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2019年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见附件2)
1.高等职业教育类
2.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类(执行市教育局相关文件规定)
(二)2019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见附件3)
二、成果要求
(一)2019年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
1.推荐的成果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符合《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和《广东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有关条件。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成果为教材(包括电子教材)、著作等出版物的,从正式出版的时间开始计算。
2.特等奖教学成果一般应在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上有重大创新,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特别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
3.一等奖教学成果一般应在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上有创新,对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有重大示范作用,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重大成效,在全国或者省内产生较大影响。
4.二等奖教学成果一般应在职业教育教学理论或者实践的某一方面有重大突破,在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5.获得过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再申报。
(二)2019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
1.须为2014年以来获得学校校级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的成果,并且符合有关规定条件;
2.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3.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三、申报要求
(一)2019年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
1.广东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2.佐证材料(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的主要形式为有关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软件)、论文、著作等。)
(二)2019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
1.《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申请书》、教学成果总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电子档(均为PDF格式);
2.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电子档(PDF格式);
3.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PDF格式);
4.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分辨率:1920*1080 25P或以上;编码为:H.264, H.264/AVC High Profile Level 4.2或以上;封装格式为:MP4;码流为:不小于5Mbps。
5.成果完成单位纪检部门对主要完成人的廉政鉴定(盖章版PDF扫描);
6.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一)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统一受理,按限额推荐和评审排序,我校限申报一项;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无限额申报。
(二)2019年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与2019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以上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于2019年5月10日前报送到科研处。
(三)2019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需要在提交材料前完成网上申报(http://222.16.42.167/jxcg/index.aspx),账号、密码申请需提前联系科研处管理人员。
(四)2019年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中的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类申报执行市教育局相关文件规定,请需要申报的教职工提前与科研处联系。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赫 电话:83481432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2.2019年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指南
3.2019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指南
科研处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