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各分校、工作站:
为调动广大教职工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我校科研工作的整体水平,学校决定开展2017-2018年度校级优秀科研成果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成果形式
(一)评选范围
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的科研成果。
(二)成果形式
1.公开出版和发表的著作、论文。
2.立项课题的研究报告。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参评的科研成果,必须是在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的专著(不含教材);公开发表的论文;公开发表或被相关部门采用、对决策有一定指导意义的应用性研究报告。
(二)已经获得市级以上(含国家开放大学)优秀科研成果(论文)奖励的,原则上不再参评校级优秀科研成果奖。
三、申报要求
(一)每人限报1项个人成果或1项集体成果。
(二)集体成果的申报者必须是该成果的主持人或第一完成人(作者),并注明该成果的全部参与者,不能以单位名义或课题组名义申报。署名多人的研究成果原则上由第一作者进行申报,且第一作者应为我校(含系统)教职工。
(三)研究报告需以课题组集体申报,并提交课题结题证书复印件。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人需填写《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一式一份,由所在单位(处、学院、中心、分校)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后提交到科研处,并提供配套的电子版 (论文的电子版为PDF格式,可从知网下载)。
(二)申报人需提供参评成果材料1份(论文成果不需要提供原件,复印参评论文所发表期刊的封面、目录页和文章正文后左侧装订),有关证明材料1份(包括课程结题证书、获奖证书、成果应用证明等复印件)。
(三)每位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内,并将《申报评审表》封面页打印后贴在档案袋正面;电子版文件名以成果形式及成果作者命名。
(四)申报时间截止到2019年5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奖项设置及评审办法
(一)本次优秀科研成果评选将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奖项,各等级名额根据申报数确定。
(二)科研处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形式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著作权存在争议的不予受理。
(三)学校按照著作、论文、研究报告三种成果类别,聘请校内外专家对参评成果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确定最终获奖成果及等级并进行公示、公布和奖励。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马赫,联系电话:020-83481432。
附件: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
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