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各分校,广州老年开放大学各学院,市教师培训系统各相关机构:
为总结、推广与培育优秀教学成果,夯实新一轮省级和国家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基础,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校级优秀教学成果的遴选与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一)问题导向。教学成果应尊重远程高等学历教育、非学历培训和老年教育教学规律,针对目前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突破,提出有效解决办法。
(二)协同培育。要以协同创新为引领,整合校内专业、课
程、实验室等资源,推进校内协同育人;与政府、企业、行业和其他高校合作,创新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三)突出重点。对前期基础好、预期成果多、实践效果优、推广应用强的项目,学校将重点培育,加大指导和支持力度,以冲击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
二、培育范围
申报成果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立德树人,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教育发展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培养规律,针对目前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能提出有效解决办法,且具有一定实施效果,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价值。主要包括:
(一)在坚持以终身教育思想为引领,更新教育观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人才成长通道转换衔接优势,推进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改进教学方法、推进信息化教学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二)在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社区教育、老年教育政策,积极探索开展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的路径、方法和政策,研发相关标准、建立运作机制、开发课程教材、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三)在各类社会培训中,建成满足多样化学习需求的优质课程资源,提高课程的实用性与针对性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四)以教师发展为核心,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教师教学研训一体化,教师职前职后教育衔接,教师学历与非学历教育衔接,教师发展体系建设、资源建设、工作机制建设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三、遴选条件
(一)项目来源
1.已获省、市、国家开放大学体系、校级教学成果奖或教学成果培育项目,但近年又在已有研究基础上进行了深入拓展并取得较大突破的项目。
2.虽未经立项或未获成果奖,但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础,预期成果有较大推广价值与应用前景的项目,项目成果需经过教育教学实践检验1年以上(截止至2020年5月31日)。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教育教学方案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时间。
(二)项目团队
1.项目主持人须是广州电大系统(老年开放大学办学系统、广州市教师培训系统)在岗的专职人员,且应主持并直接参与教学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2.项目组成员须为实际从事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且有具体贡献的人员,年龄、职称、专业等结构合理。项目团队内部分工明确、研究方向稳定,项目人数不少于5人。
3.鼓励跨专业、跨部门(单位)联合申报。
四、培育类型
(一)重点项目:具备冲击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条件,培育期一年,资助10万。
(二)一般项目:具备冲击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条件,培育期一年,资助5万。
五、遴选办法
为保证公平公正,评审分形式审查、专家评审与集中评审三个阶段。形式审查由市电大科研处负责;专家评审采用校外专家匿名评审;集中评审为校学术委员会终审,采取无记名表决方式,同意票数为参加投票总人数2/3或以上的方可立项。
六、项目实施
(一)资金支持。分两次下拨,立项通知下发后拨付 50%;中期检查后,对进展良好、成果丰富的项目拨付剩余的50%。对无故不完成培育任务或自行终止培育工作的项目,将停止拨款,并追回已拨出的全部款项。
(二)过程管理。学校组建优秀教学成果培育指导专家团队,吸纳校内外、省内外高水平专家,采取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定向指导、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阶段性的指导和提升,帮助项目团队成长,促进优秀成果的产出。
(三)项目负责人制。教学成果培育实行项目负责人制,由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项目的成员分工、方案设计、研究进度、改革实施、宣传推广、经费使用等相应工作。
七、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必须认真填写《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请书》(见附件),材料一律要求A4纸双面打印填报,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5号字。
(二)申报人须提交具有代表性的成果和相关附件材料:
1.反映成果的总结(不超过5000字)。
秀业学2.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成果及附件材料复印件应合装成册(用软皮平装或用夹子夹好),首页应为附件目录,其规格大小应与《申请书》一致,但不要和评审书正文表格装订在一起;成果原件经科研处审核后退回。
《申请书》及成果材料合装本各一式两份,每个项目的申报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内,并将《申请书》封面页打印后贴在档案袋正面。2020年5月25日前,将《申请书》与成果材料提交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八、其他
(一)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形式审查不予通过:
1.未按照规定程序申报、推荐;
2.未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提供申报材料,材料不齐全;
3.不符合培育内容与范围;
4.成果完成人或单位不符合申报资格;
5.实践检验时间不符合要求;
6.其他不符合推荐的情形。
(二)联系人:马赫,联系电话:83481432。
附件: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请书
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