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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2021-01-08 12:30  

校属各单位:

根据全国社科规划办《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以下简称《申报公告》)精神,现将申报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的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应认真阅读《申报通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21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2021年项目指南》)及相关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

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21年度课题指南》条目分为具体条目(带*号)和方向性条目两类。具体条目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条目的文字表述做出适当修改。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三、申报课题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四、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七千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五、《申请书》和《活页》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请书》和《活页》一式七份,活页夹在申请书内,不要使用夹子或文件袋。申报材料须提交电子版《申请书》(WORD文件格式)于2021年2月28日前向科研处提交《申请书》和《活页》纸质版与电子版,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六、请各单位组织发动本单位相关人员积极申报,采取切实措施确保申报工作顺利进行。各申报人要充分利用寒假时间,认真准备,务必按规定时间填报和报送纸质与电子版申报材料。

联系人:谢宇;联系电话:83480241。

附件:1.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1年度课题指南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5.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科研处

                                                    2021年1月7日


附件【附件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doc】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1: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doc】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5: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1年度课题指南.doc】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doc】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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