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易晓红来源:远程教育处责编:学校办公添加日期:2014年04月08日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第十批新职业中,劳动关系协调员名列榜首,其职业前景非常好。劳动关系协调员就业途径主要在企业管理、区域性调解机构、地方行业工会、行业协会、企业家协会以及用人单位内部人力资源管理、工会和法务等部门。同时,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建立和完善内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并配备专业的劳动关系协调人员。据悉,目前广东省的劳动关系协调员人才缺口人数巨大,优秀的劳动关系协调员收入较高,根据其工作量,月薪能达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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